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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與退費說明

【延期與退費說明】
 
● 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、人數、房型需於15日前提出
【限訂一間房者,訂兩間以上須21天前提出,未於時間內提出不得辦理更改日期或退費】;【更改只限乙次】
● 連續假期訂房不能更改住宿日期及辦理退費。
● 若因交通問題及個人因素 取消訂房:
 
※於住宿日15天前(不含住宿當天)通知,訂金須扣20%。(僅限一間)
※於住宿日08天前(不含住宿當天)通知,訂金須扣50%。(僅限一間)
※於住宿日07天前(不含住宿當天)通知,訂金恕不退還。
※訂房於住宿日期不足七天(不含住宿當天)不能辦理取消以及延期,未能如期入住訂金恕不退還。
※訂三間房以上或12人以上團體訂房確定後不能辦理取消訂房與退費及更改住宿日期,颱風船班停開不在此限。
 
※15人以上團體訂房依人數收取訂金,減訂房人數一個月前提出最多可減兩成不扣訂金。
※未足一個月提出須足14日前只能減一成,超出的人數房型將會扣訂金全額,若有訂餐需提前告知變動。
※若未告知造成代訂項目及餐飲或其他項目損失,均由訂房人負擔。
※團體訂房因個人因素取消除扣除訂金全額外,需於14天前告知。
※未於十四天前告知將承擔法律責任,因有代訂船票餐及交通等問題。
 
 
●備註:
※若因天氣下雨但船班正常開船則無法辦理延期退費未於期間內提出,皆不得變更訂房日期,船班停開因素則不在此限;
※代訂船票,浮潛均含200萬意外險,需旅遊平安險者,請自行向保險公司購買。
※代訂船票服務說明:民宿僅為代訂,旅客亦可自行訂票,船班時刻表均由船公司安排,民宿無權更動船班表。
※如遇地震、颱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因素,導致交通中斷、船班停開,無法如期入住,須以氣象局發佈或民宿所在地台東氣象為依據。
※可選擇延期(須配合民宿住宿情形)或退費(全額退費)入住日期正常開船,回程停開只能取消回程日住宿無法辦理退費。
 
以上【延期與退費說明】說明,均同意方可訂房。